夫妻异地投靠,通常指的是一方已在北京稳定工作或生活,而另一方则身处外地或海外,希望到北京与配偶团聚。在这一过程中,档案的迁移和转移手续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那么,夫妻异地投靠时,档案如何进京?又该如何获取同意接收函呢?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了解一下同意接收函的开具方法:
1、同意接收函,是由具备人事存档权的单位出具的文件,用于证明该单位同意接收相关人员的人事档案。在计划经济时期,这种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显得尤为重要,它依然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接收函通常在涉及人事户籍调动的手续中使用,确保档案的顺利转移。
2、在开具接收函时,需要注意两个主要类别:有人事存档权单位和无人事存档权单位。只有那些拥有人事存档权的单位,如党委机关、政府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人才市场等,才能出具接收函。对于无人事权的单位,它们无法单独出具接收函,而是需要由其具有人事权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委托的人事代理部门来发函。
档案如何进京流程:
1、需要确保接收函中详细写明接收单位的名称、具体地址,并加盖单位的公章。原单位在收到接收函后,就可以按照函件中的指示,将您的档案转交给当前单位或现有的档案接收部门。
2、当您的个人档案从外地到达北京时,您将收到有关个人档案的详细资料和转交证明,同时还会附上一份接收回执。新单位需要在接收回执上盖章、签名并注明日期,然后将回执邮寄回原单位。当原单位收到这份文件后,档案进京的流程就正式完成了。
3、档案进京的办理过程可能涉及多个环节和细节,为了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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