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地人通过人才引进随调、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随调、博士后出站配偶有业随迁等途径落户北京的情况,是需要由京内单位开具同意接收函的。只有这样,外地人在办理北京落户时,获取进京接收函后,才能够调动档案。否则,档案无法进京,并且还会对落户审核的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怎么开进京接收函才能调档案?
进京接收函乃是证明您在北京拥有工作单位,且有单位或人才能够接收人事档案的关键材料。对于那些通过人才引进、人才引进配偶随迁、随军配偶有业随迁、博士后出站、博士后出站配偶有业随迁、积分落户等方式落户北京,从而成为“新北京人”的随调人员,只有拿到进京接收函,才能够调动档案。在此,大家需要特别留意的是,进京接收函与调档函并非同一回事,它们在性质和作用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二、哪些单位可以开具同意接收函:
在北京,能够开具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的包括北京市人才、各个区人才、北京的 45 家部委人才,以及北京市授权的人才(非人社系统的)。此外,京内单位如果是国企、央企、事业编等单位,是可以开具档案进京同意接收函的。然而,私企单位由于不具备相应的权限,是无法开具此类接收函的。
三、北京夫妻办理进京主要包含两种类型:
其一,干部夫妻两地分居落户北京,这种情况下是需要开具档案同意接收函的;
其二,45 周岁夫妻投靠无业进京,此时是不需要开具档案同意接收函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情形下,个人在外省的工龄和社保缴纳年限全部无法连续累计。
综上所述,对于外地人落户北京以及夫妻办理档案进京的相关事宜,了解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的开具单位以及不同情况下的需求是至关重要的,这有助于确保整个落户和档案进京流程的顺利进行,如有需要可以随时在线免费咨询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档来帮。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yxzjhr.com/3773.html